药物中毒什么症状?
药物中毒(drug overdose)是指病人口服或注射用药过量,致使药物在体内蓄积而产生的不良反应。 药物中毒的症状取决于所服用的药物及体内药物浓度,轻者可以没有明显的临床症状,仅检测血液、尿液中药物浓度升高;重者可出现昏迷、惊厥、呼吸抑制甚至死亡。临床上常见的药物中毒有食物中毒、安眠药中毒、抗结核药中毒、抗生素中毒等。有些药物中毒的病因常常难以确定,如急性酒精中毒可能由空腹饮酒或者一次饮用大量酒精饮料所致,或者是服用某些药品后引起的双硫仑样反应,而药物本身可能是用于治疗疾病的方法之一。
一、急性药物中毒的病因
1.误食被药剂污染的食品导致中毒。
2.服药剂量过大或持续时间过长,超量或过期服用药物。
3.不了解药物的副作用,将药品作为补品服用。
4.同时使用几种新药,不遵医嘱,擅自混合服用。
5.盲目迷信所谓“特效药”,使身体遭受毒害。
6.对已有疾病的治疗用药不当,或重复用药。 二、急性药物中毒的表现
1.全身中毒表现 恶心、呕吐、腹泻,头晕、头痛、失眠、肌肉关节疼痛、四肢发麻,皮肤潮红、干燥、脱皮、皱缩,汗毛增多、脱落,毛发松动、易折,指甲变薄、变软,甚至剥落,贫血,白细胞减少,血小板降低等。
2.脏器功能不全的表现 心脏损害可表现为各种类型心律失常和心功能不全;肝脏损害可出现转氨酶升高、黄疸;肾脏损害表现为少尿、蛋白尿、血尿;肺脏受到损害时则出现呼吸困难、发绀、咳嗽、咳痰;神经系统受累时可出现言语不清、意识模糊、嗜睡、昏迷;胃肠道受损出现食欲减退、消化不良等症状。患者还可出现体温过低、血糖增高、血钙降低等全身多系统功能失调的症状。
三、预防药物中毒的策略
1.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合理处方药物,并尽可能使用最小有效剂量,这是防范药物中毒的根本措施。
2.患者应该遵照医嘱服药,切勿多服、滥服,也不要自行增加药物剂量,以免引起中毒。
3.患者用药期间应注意观察自己身体的变化,如果有不舒服的感觉要及时告诉医生,以便他们判断是否由于药物引起,以及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。
四、发生药物中毒后的处理原则
1.立即停药,彻底清洗消化道,停止继续服药。
2.催吐、洗胃、导泻,尽快清除肠道内的有毒物质。如果中毒是由于口服药物引起的,应尽快彻底清洗胃肠道,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催吐、洗胃。
3.特别要注意的是,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药物中毒,应及时给予特殊处理。比如,对于有机磷农药中毒的病人,应立即注射解毒剂,进行静脉输液,维持电解质平衡,防治呼吸衰竭;对于一氧化碳中毒的患者要迅速脱离中毒环境,打开门窗,流通空气,同时,应立即把病人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平躺,解开领口扣子,保持呼吸道通畅,必要时给予吸氧;对于亚硝酸盐中毒的患者,要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,予静脉滴注5%碳酸氢钠溶液,纠正酸碱失衡状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