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春市在哪里办宠物证?
长春目前没有出台养犬管理条例,所以还没有办理犬证的指定机构,但是有办理流程。 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: 1. 狗的所有材料(身份证、免疫证明、户口本复印件)
2. 主人身份证复印件
3. 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
4. 户口簿复印件
5. 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
6. 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具体办理步骤如下: 第一步:到所在街道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;
第二步: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,确认是否属于“一户多犬”,是否为拆迁房或农村自建房(涉及能否办证的问题); 第三步:若前两步通过则持所有证件到农科院动物医院开具《狂犬病疫苗注射证明》;
第四步:携带所有证件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法医科鉴定是否健康并打耳标(在头部右耳眼内打一针,留取样品); 第五步:凭上述四证到市民大厅办理。
注:因长春目前并未出台养犬管理条例,所以办理过程比较复杂,可能各地方执行的标准不尽相同。如果当地部门要求不严格的话可能就没那么复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