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以合法养哪些狗?
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养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重点管理区可以饲养犬的种类是指:小型观赏犬(通常指肩高小于35厘米、体长小于50厘米、体重小于5千克)。《实施意见》确定的禁养犬名录是指,禁止在重点管理区饲养危险犬,危险犬的名录范围按照《关于加强部分犬类管理的通告》执行,品种有31种,俗称“三有两无”犬种。“三有”是指,有烈性犬、有攻击性犬、有恐吓人的犬类造型(即使体型不大)。“两无”是指,无主犬、流浪犬。
为保证意见执行的可操作性,上海市公安部门正在会同农委、畜牧、工商等部门编制可养犬和禁养犬名录,经市政府批准后近期予以公布。